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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八章 利器
作者:梁公卓如      更新:2017-11-02 14:38      字数:7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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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禅周见到朱楧无限感慨的样子,知道他这是动了真情,忙欠了欠身子,顺着他的话恭维道:“殿下所言甚是,我王也是这个意思。这大明朝本来就是皇帝陛下一刀一枪打下了的家业,就该由殿下等这些皇上的儿孙们一起守卫。”

    朱楧嘿嘿一笑,也不知道刘禅周这句话是有意地还是无心的,反正是一句话将朱元璋的心思给说破了。朱元璋生逢乱世,这辈子见惯了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今天他还在和你喝酒称兄道弟,明天就有可能从背后捅你一刀,抢走你的地盘,杀掉你的儿子,强奸你的老婆和女儿。

    这种事,他见的多了,而且他本人也亲自干过好几次。乱世之中,是人心最为混乱的年代,人的求生欲望以及潜意识里的兽性被全面的爆发了出来。

    因为纲纪败坏了。在太平盛世你要是杀了人肯定是要坐牢杀头,因此就算你真的很恨一个人,也不敢轻易去杀了他。但要是在乱世中杀了人,那简直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松,不仅不会坐牢,甚至还有可能立功受奖。

    人都是有劣根性的,越坏的事干起来就越刺激,因此在没有法纪的乱世,杀人放火**掳掠那简直就是家常便饭,那些施暴者不仅不会忏悔,甚至还会觉得很刺激,很兴奋,将之前一直欺负自己的地主或者自己一直羡慕嫉妒恨的财主杀死之后霸占他们的小老婆是何其爽哉的一件事,简直就是在网文中才会出现的情节。

    而这些残酷的情节却频频在乱世发生,那些以反元大义之名起兵的红巾军多多少少都会干点这样的事,以平定叛乱为名的元朝政府军也经常干这样的事。

    朱元璋的部队军纪算是好的了,也无法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老朱在打天下的时候,对自己的部队每攻陷一座城池就**掳掠的事很是头痛,一直想整治这件事,但是手下的这群兄弟们拼死拼活的跟着你打仗,总是要捞好处的,一点好处都不让人家捞,那好不容易拉起的队伍就散了。

    于是,经过双方的一番讨价还价后,一致决定不得强抢有妇之夫,但是对于那些无主的黄花大闺女,朱元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她们被自己的手下糟蹋。

    所谓的秋毫无犯都是在坐大之后为了顾及影响而做的事,而在起步阶段,谁也难免会干点强盗行径。

    还是马克思说的好,资本的原始积累都是血淋淋的。

    朱元璋的这种人生经历也是造成他猜忌残忍性格的因素之一,因为在他打天下的年代,背叛与阴谋都是家常便饭,他见的多了,一个武将今天能背叛别人投奔你,明天就能背叛你投奔别人。

    对你忠心的人也有,但是大部分人都是墙头草,你混的春风得意的时候过来叫一句朱元帅,你若是失利了,就马上踩上几脚另投明主,都是很正常的事,谁也不是傻子,不会白白为你殉葬。

    因此,朱元璋对他手下的这群将领从来只是用,远没有到信的地步,他为了更好的控制军队,认了许多干儿子,来壮大自己的羽翼。

    大家可以翻开史料来看一下,朱元璋用兵的规律是每当派出一个大将领兵征讨敌军之时,大多数会派一个干儿子做副将,充作监军之用,等那位大将将地盘打下来后,朱元璋就会命令他班师回朝,而派他的干儿子在当地留守。

    猛将开僵,心腹守土。是朱元璋一贯的用人法则,同时也是他成功的重要因素。这其中就以世守云南的沐英为典型代表。

    征讨云南之时,傅友德是大将,蓝玉、沐英分别是第一、第二副将,结果胜利之后,傅友德和蓝油这两位猛将都被召唤回京,而沐英却是捡了个大便宜世守云南。从明朝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傅友德和蓝玉都没有好下场,只有沐英混的相当不错。

    由此可见,朱元璋对于他手下的这般大将是极其不信任的,这也是他为什么采取分封制,大力封建藩王的原因。从常识来看,父子之情总是要比君臣之情牢靠,朱元璋也是宁肯相信血浓于水的亲情,也绝不会相信江湖哥们之情。因此,在他统治时期,逐渐的将明朝的军权从武将手上转移到他的儿子们手上,最终到达其“以同姓治外姓”的基本国策。

    朱元璋构建的明朝统治阶层大致分为三块,第一就是宗室藩王;第二是外戚驸马都尉;第三是武将勋贵。正如他在前文跟朱允炆所说的那样,这三类人跟国朝的利益是一致的,就好比是附着在皮肤上的汗毛一样,若是明朝亡了,谁还让他们接着干藩王,接着做外戚,接着做贵族来享受特权?想都不要想!

    因此,这三类人对于国朝是最忠心的,对于保卫大明是最尽力的,因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明朝完了,他们也就完了,就算能侥幸保住小命,那也只能像一只哈巴狗一样摇尾乞怜,再也别想过上之前的特权生活。

    依靠既得利益阶层来统治王朝才是最有效最稳固的,不用愤世嫉俗,世界就是这么现实!

    而那些文官呢?正如三国时期鲁肃劝孙权时所说的那样,他们既可以做孙权的臣子,也可以做曹操的臣子,对他们来说区别不大,因此是不会在乎你的江山的,丢了就丢了,反正不是他家的。

    典型的代表就是明朝末年的洪承畴,崇祯对他那么好,那么器重他,他不一样也投降了吗?虽然满清给崇祯皇帝发丧时,洪承畴哭的很悲伤,动了真感情,但感情归感情,生意归生意,他虽然感觉自己很对不起崇祯,但他现在在和满清合伙做生意,和满清的利益是一致的,因此对付起南明政权来也丝毫不手软。

    人心总是险恶的!

    好在明朝的皇帝们都能想明白这个道理,在朝廷搞到红夷大炮这种利器之后,皇帝觉得这玩意儿太厉害,不能让外人掌握它的发射技术,否则就会对自己的江山很不利,因此只让那些勋贵子弟学习。从这一点上来看,他们还是相信勋贵,不相信那些大臣的。

    只有两个人例外:第一个就是朱允炆,第二个就是朱由检。

    “你是一个很忠心的仆人,十六弟能有你这样的忠仆,寡人很为他高兴。”朱楧微微笑着赞叹道,这个刘禅周能说出上面那句话就足以证明他是时刻替皇家着想的人,不像是那群只会卖直的文臣,动不动就让皇帝放弃这个权力,放弃那个权力,将这些权力都交给他们文臣,还要礼贤下士,求着他们要自己的权力。而且还摆出一副不畏皇权的样子来装逼,最后再把皇帝的钱都搞到自己手里,把皇帝卖了再让他帮着数钱。

    此类人诚可杀也!可以想象崇祯是受了他们多大的欺骗,对他们有多大的恨才会说出“文臣人人可杀!”这句名言。

    “对了,你在庆王府到底是干什么的?”朱楧没有等刘禅周说话,又紧接着问了一句,作为国王,对于忠心的人总是莫名的有好感。于是就十分轻松的跟他拉起了家常。

    刘禅周嘿嘿一笑,他今年已经四十岁了,所谓四十不惑指的就是这个年纪的人除非生活在孤岛上,否则该见识过的人都见识过了,该经历的人情世故也都已经经历了,已经不那么天真好骗了,单看朱楧的表情和语气,他就知道这位国王对自己的印象很不错,能得到两个王爷的喜欢,最起码说明他在做人这一块是成功的,于是欠了下身子笑道:“回禀殿下,小人是王府的一名管家,主要是负责庆王的膳食,庆王看小人做事还是比较牢靠的,就派小人前来了。”

    这话说的十分谦虚,庆王肯派他来这里,他肯定是给庆王办了不少私事了。

    这些事都是人家的秘密,朱楧没有八卦的癖好,也懒得去问,十分和气地询问刘禅周道:“寡人上次给十六弟的礼物他收到了吗?”

    刘禅周冲着朱楧拱了拱手,道:“回禀殿下,我王都收到了,他还说殿下太客气了,送给庆藩那么多物资。”

    “哎,十六弟这么说话就见外了,都是自家兄弟,还跟我客气什么?再说他也帮了我很大的忙。庆藩又是初建,各种物资都很匮乏,他和我同处西北,京城运粮不易,我这个做哥哥的不帮他谁帮他。”朱楧斜靠在大王座上,摆了摆手,漫不经心地说道。他现在是越来越随意了,毕竟这个人是他的亲弟弟派来的使者,跟他说话有点家书抵万金的感觉。

    刘禅周透露着精明目光的脸上露出了憨厚的笑意,恭维道:“殿下说的是,到底是血亲血亲的亲兄弟,理应互相照应。实不相瞒,我家王爷派小人前来,还有一事相求啊。”

    朱楧哈哈一笑,摆了摆手道:“十六弟太客气了,兄弟之间还有什么求不求的。他需要什么尽管开口就是了。”

    “殿下真是一个好兄长,小人佩服的紧呢。其实呢,我家王爷对殿下的治国能力也是十分佩服,短短三年时间,就将曾经被宋国公冯胜放弃的地方建造的如此富庶。我家王爷也是刚刚就藩宁夏,西北之地实在是苦寒,特请殿下将治国之法传授一二。”刘禅周冲着朱楧拱了拱手,十分诚心的请教道。

    原来是来取经的,将自己的治理经验告诉庆王倒也没什么,毕竟这事都传开了,没什么好隐瞒的。只是,自己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除了来自后世的见识与知识之外,更重要的是运气——占据了河西走廊这个水草丰美之地。而宁夏的条件就比这差很多了。

    朱楧发展农业的办法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将之前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全都整合起来,变成大农场规模化生产方式。要做到这一点除了有充足的资金购买大量的牲口以及机械化装备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大量的平整肥沃的土地和充足的灌溉水源,前两点庆王和其他藩王可以做到,但是后两点却是朱楧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别人是无法模仿的。

    朱楧将自己的经验简单的向刘禅周介绍了一下,刘禅周也是四十不惑的年纪,不会像中二少年那样一见到别人成功的经验就盲目追寻,最后把自己搭进去,听到朱楧的介绍之后,略微想了一下就知道这个办法在宁夏很难施行,但还是对朱楧表示了感谢。

    朱楧在后世也算是老于世故之人,单看刘禅周的表情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还是想争取庆王这个盟友的,于是语气温和的对刘禅周说道:“使者不必忧虑,农业发展不了,我们可以干别的赚钱啊。庆王也是藩王,藩王将来是不能继承大统的,只能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既然不能有其他方面的发展,那何不多赚点钱财,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一点呢?”

    一提这个刘禅周就来兴致了,明初的宁夏确实贫瘠,虽然庆王作为藩王肯定是衣食无着,但谁不想过上奢靡无度,有钱任性的生活啊,这一点上,他可比那些封到富饶的地方的藩王差多了。若是能帮助王爷赚到大量的钱财,那他在王府的地位岂不是会更加稳固,刘禅周难掩自己兴奋的表情,恭敬地对朱楧说道:“小人早就听闻殿下开展的各项生意十分兴隆,若是能帮助我王赚点钱财贴补王府用度,那我王以及小人真是感激不尽啊。”

    朱楧早就有将自己的生意开到别处的打算,只赚肃国的钱实在是太没意思也太不厚道了,国企一定要走向世界,赚全世界的钱来给自己的国民花,笑道:“寡人可以将自己的店铺开到庆藩,与庆王合股,另外,庆王那里有什么东西要卖给西藩赚钱的,寡人也可以帮他经销。我们两兄弟合伙做生意,一起赚钱。”

    这算是双赢的举动啊,历史上的肃王其实也很会做生意,据史料记载他的驻地兰州城里的大半店铺都是他家的,朱元璋虽然不让子孙后代做生意,但任谁能抵挡地住金钱的诱惑呢?

    肃王很有诚意,刘禅周在心里默默地说了一句,这个人看着挺靠谱的,跟这种人打交道心里感觉很踏实,但他心里还是有所顾虑的,恭敬地试探道:“殿下真是友爱兄弟之人啊,我家王爷知道这件事情后内心一定会很感动的。只是,皇上严令各个藩王私下交往,我们这么做是不是会惹他老人家不高兴啊?”

    朱楧眯着眼看了他一眼,眼神中带着一丝轻蔑,真不知道这个看起来挺精干的人是真傻还是假傻,你非得嚷嚷的满世界都知道吗?藩王私下里来往的还少吗?秦王晋王燕王不是整天眉来眼去的?老朱不是也规定各个藩王之间不能派使者互相通气吗?你不一样也来了?故意装作不高兴地说道:“看来使者对寡人的建议不是很赞同啊。”

    刘禅周不是傻子,自然听出了朱楧的意思,连忙一脸惶恐的说道:“岂敢?岂敢?小人对殿下的建议赞同的紧呢,小人回去之后就会立即禀告我家王爷,相信我家王爷也会赞同殿下的提议的。到时候,您二位共同出资开店,在找一个看起来毫不相干的人出面,任谁也抓不住把柄。”

    这还差不多,到底是聪明人,一点就通。朱楧咧嘴笑了一下,道:“如此甚好。朝廷严禁藩王互通使者,寡人就不留你了。合作的具体事宜,我们今后再商量吧。另外,你回去之后也要转告庆王,我们九大塞王主要的任务是防备北边的蒙古人,他们都是以骑兵见长的军队,来去如风。我们要想打败他们也必须有精良的骑兵才行,寡人愿意赠送给他一千匹战马,增强他的骑兵力量。”

    说罢,站起身来,负着手说道:“怀恩,你去给使者支二十两银子作为盘缠,好生送他出境。”言罢,谁都没有理会,径直向门外走去。

    “奴婢遵旨。”怀恩立即闪出一条路来,弯着腰恭恭敬敬地送朱楧出门。跑一趟腿拿二十两银子的,打赏还是蛮丰厚的,可以为自己的土地买头耕牛,再添置许多大件了。刘禅周十分高兴,忙站起身来,向朱楧深深地鞠了一躬,道:“多谢殿下赏赐,小人一定把殿下的意思转达给庆王,一定为庆王和殿下好好当差。”

    朱楧没有答他的话,待怀恩将门打开后,负着手,径直走了出去,面目表情十分轻松,就像刚才的事没有发生过一样。

    “使者大人,咱们走吧,咱家会让东厂的人安安稳稳地送你出境,这一点你不用担心。”怀恩待朱楧走后,扭过头来客客气气地对刘禅周说道。

    “有劳公公,有劳公公了。”刘禅周也是客气的频频点头,不住的笑道。场面一片和谐。和气生财嘛。

    跟庆王这条线算是搭上了,跟庆王合伙做生意,赚钱只是小目标,主要是想通过这件事建立自己与庆王的共同利益,将来一旦有风云际会,双方可以同进同退,总比自己一个人势单力薄要好。

    由于肃国出于古代丝绸之路的交汇地带,而此时朱元璋严令“片板不得下海”,东西方之间的贸易交流只能依靠远古的陆上丝绸之路,再加上前文所说的原因,朱楧的肃国就处在了东西两大文明的交汇出,来这里做生意的商人很多,在这里他们可以买到东西两个世界的商品,在将它们运到自己的国家贩卖,借以牟取暴利。

    因此,在与回鹘的战事结束后的一年多的时间内,西方来肃国做生意的商旅越来越多,他们除了带来了大量的香料、象牙、翡翠等奢侈品,也带来了朱楧特别想要的商品——大马士革钢。

    大马士革钢是世界三大名刃之一,另外两个是马来剑与日本刀,用大马士革钢打造的刀剑及其坚韧锋利,其他的刀剑与它激烈碰撞之后,往往都会折断。试想一下,你拿的刀剑在和人家争斗的时候突然断了是什么心情,太伤士气了,胆子小的扭头就跑了。所谓一寸长、一寸强,拿着一把断刀去和人家打,除非你的武艺比对方高很多,能够确保对方的刀剑碰不到你,否则是必死无疑的。

    大马士革钢的原产地其实是古印度,只是每年都会有大量的阿拉伯商人将大量的大马士革钢贩卖到今天叙利亚的大马士革,由当地波斯的工匠进行锻造,故而欧洲人称其为大马士革钢。

    大马士革钢的锻造工艺已经失传,但根据历史记载其锻造工艺十分复杂,所以大马士革刀的成本很高昂,一般人根本装备不起,只有少量的贵族才会佩戴。

    帖木儿称霸中亚之后,为了保证自己的军事优势,下令垄断了这种武器,但金钱的魅力是巨大的,只要有利可图,他们就算是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也会去做,因此就有一些中亚的商人们冒着风险将少量的大马士革刃带到了肃国。

    这些中亚商人们很有经济头脑,他们知道,这个世界对武器最为偏爱的永远是武将,因为这是他们杀敌保命的依仗,若是自己手里的武器优于对手的话,那获胜的几率肯定要大很多。

    因此,这些中亚商人们一开始就将客户的目标锁定为肃国的高级武将,他们既有需求,也有能力去拥有这个世界名刃。于是,就纷纷上门来推销自己的武器。

    果然不出他们所料,他们手里的利器一经亮相,就纷纷折服了肃国的高级将领。最先见识到大马士革刃的锋利程度的是朱楧的爱将王虎臣。

    那一天,王虎臣下朝之后正在自己家里边喝酒,边欣赏歌舞。这时候,门房过来通报道:“启禀大人,外面有一队胡商出现,他们说有利器,想要进献给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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